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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承办单位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办理对象   个人
主管单位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法定办结时限   无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   0791-86778669 投诉电话   0791-8398684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设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优秀青年人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83号)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一)与市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与市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三)市属用人单位离职人员;

(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与市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就业协议》 申请人自备 1 0 0 由高校统一制作,加盖高校、用人单位公章的格式化协议
2 《就业报到证》 申请人自备 1 0 0 由教育部统一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真实有效
3 身份证 公安机关核发 1 0 0 真实有效
4 人事档案 档案所在单位提供 1 0 0 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通过专人或机要邮寄送达

(二)与市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档案接收,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1 0 0 由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订,真实有效
2 身份证 公安机关核发 1 0 0 真实有效
3 人事档案 档案所在单位提供 1 0 0 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通过专人或机要邮寄送达

(三)市属用人单位离职人员档案接收,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离职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0 0 由用人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真实有效
2 身份证 公安机关核发 1 0 0 真实有效
3 人事档案 档案所在单位提供 1 0 0 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通过专人或机要邮寄送达

(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就业报到证》 申请人自备 1 0 0 由教育部统一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真实有效
2 身份证 公安机关核发 1 0 0 真实有效
3 人事档案 档案所在单位提供 1 0 0 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通过专人或机要邮寄送达

1.提交材料; 2.受理审核; 3.同意接收; 4.接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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