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常识之“公民的基本权利”
日期:2020-03-30 浏览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其从国家制度、国家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问题。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作为我国公民都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
     1.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凡是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都普遍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由此可见,拥有选举权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拥有中国国籍。
     (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注意:没有请愿、罢工的自由,不要记混了。
     3.宗教信仰自由
     需要注意“宗教信仰自由”不属于“政治自由”,亦不属于“人身自由”的内容,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4.人身自由权(广义)——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1)生命权
     (2)人身自由权(狭义)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句话一般原文考查“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三个词。
     住宅不受非法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有权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定程序)。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有关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
     需要注意区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与政治自由分别包含哪些内容,准确记忆。
     5.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公民的监督权又称之为“诉愿权”,监督的对象为“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 内容包括5个方面: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其中,控告、检举、申诉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6.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1)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注意:“休息权”专属于劳动者,并不是全体公民。
     (3)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需要注意,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或者特别贫困的情况下不享有物质帮助权。
     以上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