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8-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高素质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现将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将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所有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8月18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报考市直单位人员资格审查地点在市人社局,报考县(区)单位人员资格审查地点在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签名的网上报名表一式三份(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原报名系统中打印),《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

7.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须提供相应的户籍或生源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

(三)递补人员资格审查

对在资格审查阶段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并在规定时间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事项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另行公告。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三、其他事项

1.请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如遇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等候时,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资格审查人员如不能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资审现场。

2.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3.面试时间及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4.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将报名表上所留的电话(手机) 保持随时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联络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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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xlsx

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同意报考证明.doc

抚州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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